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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材料?

作者:胡珺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7-12-18

  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是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另外一个是诉讼离婚,现在上海婚姻律师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协议离婚怎么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材料?它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基本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知识,欢迎咨询上海​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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