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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姻律师对于无法分割房产做出以下回答

作者:胡珺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6-05-23

上海婚姻律师今天就针对离婚时哪些房子无法或不能进行分割做出回答:


1、受赠、继承未过户离婚时不能分割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


2、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离婚时不能分割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会做出种种限制。


3、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
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上海婚姻律师在这里说到: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4、买二手房未过户离婚时不能分割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5、用他人身份购房离婚时不能分割
上海婚姻律师特别提示: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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