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咨询电话: 13636542941
地址: 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50楼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地图路线

离婚案例
点击分享

陈赫离婚案中的婚姻法知识

作者:匿名     来源:网络转引
日期: 2015-01-28

陈赫离婚的八卦经各路媒体、杂志传播已经家喻户晓,目前陈赫已经承认与妻子签订离婚协议,但同时又有媒体爆料称陈赫妻子已经怀孕,故双方还未正式办理离婚手续。而张子萱这边亦承认双方的恋情,并称因为丈夫被刑事拘留的关系,导致双方的离婚案件被中止。
     那么从法律上来讲,男女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是否就等同于双方不再具有夫妻关系?如果陈赫妻子真的怀孕,陈赫是否就真的无法与其办理离婚手续呢?张子萱丈夫被刑事拘留,为何双方的离婚案件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呢?
     下面律师为你一一进行分析:
     1、男女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是否就等同于双方不再具有夫妻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还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所以在我国夫妻双方要结束婚姻关系,只能有以上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并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由法院进行审查并判决离婚。而本案中如果陈赫只是与妻子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而未前往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那么从法律上来讲,目前双方仍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2、如果陈赫妻子真的怀孕,陈赫是否就无法与其办理离婚手续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怀孕,男方是无权要求离婚的,即便提出了在司法实践中也是无法获得民政部门或法院的支持。但这并不等于一旦女方怀孕,男方就只能等到女方生完孩子一年后才能离婚,因为如果是女方提出要求离婚,双方仍然可以去相关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3、张子萱丈夫被刑事拘留,为何双方的离婚案件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鉴于张子萱丈夫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刑事拘留,其目前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可能无法参加离婚案件的法院庭审,符合第(四)款内容,所以法院可能据此中止了案件的审理。
     结婚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关于沪盈家事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婚姻情感咨询,欢迎关注她

沪盈家事微信公众号:hunyin64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号
版权所有 上海婚姻律师网-沪盈家事律师团队
沪ICP备09011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