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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压力下 “家庭战争”终平息

作者:匿名     来源:上海法制报
日期: 2013-08-09

俗话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但这句话对家住奉贤的徐老伯来说,这件“小棉袄”穿起来让人有点窝火,他非但差点没房可居住,连赡养问题女儿们也扯起了皮。最后,徐老伯把女儿告上了法庭。一场家庭战争就此上演。

然而,法院判决后,执行陷入了困境,执行法官先后7次找各方当事人交谈,力争融化这个家庭的坚冰。当地的电视台了解到这起家庭矛盾后,作了公开报道。舆论的氛围为法官化解矛盾提供了契机。最后,在各方努力下,这起执行案件以和解方式得到妥善圆满解决。

女儿婚变回娘家到底谁享居住权

1972年,徐老伯认识了现在的妻子王女士,虽然当时离异的王女士已经有了三个女儿,但徐老伯还是与王女士结婚,并与妻子共同将三个继女抚养成人。

1995年,大女儿认识了江某,两人感情深厚,因为家里只有三个女儿,所以徐老伯提出招婿的要求,江某对此同意了。在同大女儿结婚后,江某一直与徐老伯和王女士一起居住。之后,二女儿和小女儿也相继结婚。

1995年,在三个继女相继成家立业后,徐老伯夫妻俩自建了两间平房居住在内,原本想安度晚年,却因小女儿婚变引发居住权纠纷。

原来,小女儿离婚后没地方住,就回了娘家。没过多久,小女儿再婚,但男方没有房子,他只能同小女儿一起住在徐老伯家里。

据徐老伯的小女儿说, 2011年9月,她的大姐夫妻以她的名义建造了三层楼房,导致她无法再建房屋,引发姐妹两家的冲突。考虑到小女儿夫妻居住困难,为缓解她们姐妹间的矛盾,老夫妻俩一番商量,就出具了一份声明:自愿将自建的两间平房送给小女儿及女婿,供他们翻建,并享有居住权。

两老人先后告女儿只为求得一个住处

可惜的是,两位老人的好意未能如愿。由于二老将自己住的房子送给小女儿及女婿翻建,他们自己反倒没有了住处,只能与大女儿一家同住。但是大女儿一家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小女儿及女婿占了两位老人的房子理应由他们赡养老人。

时间一久,姐妹两家矛盾日益加深,为此,王老太还将三个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三人尽赡养义务,并支付赡养费。此案,以小女儿表示愿意赡养王老太而告终。但之后老夫妻俩也为此产生了纠葛。徐老伯偏向大女儿,认为自己和妻子都应由小女儿赡养,而妻子则偏向小女儿,认为徐老伯可以住在大女儿家里。

家庭矛盾因此愈演愈烈,徐老伯在无法入住小女儿翻建的房屋后,也将三个继女告上了法院,要求依法判令小女儿为其提供住所,并由三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150元。奉贤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支持了徐老伯的诉求。

之前庭审中,小女儿就表示,自己的能力只能赡养王老太,再赡养徐老伯,自己实在是无法负担。由于家庭矛盾未能解决,徐老伯依然不能入住小女儿家,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

女儿向法官述情况各方力量共同调解

执行法官王飞宏接手案件后,到小女儿家了解情况。当时,与小女儿同住的王老太跟王飞宏说起了家中的情况。她告诉王飞宏,他们并不是偏心,硬要让大女儿赡养老伴,而是她深知小女儿的不容易,再婚后,夫妻两人无处居住,这才把自己和老伴的平房给了他们翻新。自己同小女儿住的这段时间里,她更深刻地感觉到,小女儿一家过得确实不如意。反观大女儿,宅基地上的房子,除了小女儿的这两间,都是他们家里的。虽然依照法律,自己和老伴都该由小女儿赡养,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大女儿家的情况明显比小女儿家好了不少,也都是自己的女儿,自然也是可以由她来赡养的。况且,也不是都要求她赡养,小女儿也愿意赡养自己,只是让他们赡养老伴,从情理上来说也是行得通的。

听了王老太一席话,王飞宏法官表示理解。鉴于这起案件是因家庭成员间为宅基地房屋纠纷引发的,且结怨已久,如果强制执行,将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随时引发不稳定因素。王飞宏调整思路,采取情理疏导与舆论加压法,并借助民警及村调解干部力量,着力以和解方式解决老人的安居问题。

除了听王老太讲述自家的情况,王飞宏还与其他当事人交谈,耐心听取各方当事人想法,让他们各自发泄怨恨,又一一帮他们梳理清事情的条例。

其外,王飞宏三次到村委了解情况后,将徐老伯一家都召集起来一同调解,并邀请派出所民警及村调解干部共同参与调解。同时,这件事情也引起了区电视台记者的关注,调解情况跟踪拍摄。

情理疏导舆论加压一家人和睦调解成

尽管初次调解并未成功,但当天调解情况在电视台的播出,让三个继女及家人都因此而对整个事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开始愿意从对方的角度来想问题。

趁着一家人都有缓和的迹象,王飞宏法官及时进行第二次调解。此次调解中,各方的态度都有了明显的好转。大女儿坦承,自己当初是觉得父母将房子给了小女儿有些偏心,呕气才死咬着想让徐老伯住进小妹家中,还想着,这样徐老伯和王老太也能拿到小妹的房产。

但是王飞宏法官分析了判决书后告诉她,法院只判决小女儿赡养徐老伯,没判决徐老伯获得小女儿家房产的一部分,所以这个想法是无法实现的。而大女儿也意识到,小妹家中确实困难,无法再赡养徐老伯,而徐老伯毕竟也是自己的父亲,她当然愿意赡养他。当即表示,只要徐老伯愿意同她一起住,她就自愿负担他今后一切的生活费用。

徐老伯听了大女儿的一番话后表示,他愿意随大女儿一家共同生活。小女儿也表示自己将自愿负担母亲的一切生活费用。考虑到二女儿家境困难,徐老伯夫妻自愿放弃了她的赡养义务。

法官点评

法律不外乎人情

王飞宏法官告诉记者,他接到这个案子后,第一反应就是去做小女儿的思想工作,让她将徐老伯接到家里住。不过,在去了几次小女儿的住处后,他的这一想法发生了改变。王老太的一席话让他深刻地感受到,法律之外还有人情。虽然法律是这样判决的,但是王老太的一片慈母心肠让他动容。他说,“这是第一次,我被当事人说服。”

之后,他主动转变了对这一案件的执行方案,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在执行阶段和解。况且这起案件是因家庭成员间为宅基地房屋纠纷引发的,且积怨已久,如果强制执行,将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随时引发不稳定因素。所以,和解是解决这起案件的最好方式。他不断为当事人梳理事情的脉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还联系了村委、派出所一起参与调解。当区电视台的记者获悉此事,他当即想到可以用舆论的力量,让这一家人对整个事件有更深入的认识。经过家属同意,记者对调解情况跟踪拍摄,播放后,这家人在二次调解中态度果然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地协商问题,原本咄咄逼人的情况也没有再发生,双方最终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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