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咨询电话: 13636542941
地址: 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50楼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地图路线

继承案例
点击分享

卖房老婆拒签字过户 购房合同仍有效

作者:胡珺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3-07-31

李廷和杨梅是夫妻关系,婚后二人购买了一处房屋用于自己居住。2003年12月6日,秦先生与李廷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李廷将其与杨梅共同居住的房屋卖给秦先生,秦先生付清房款后,李廷必须在一周之内交付房屋并协助秦先生办理过户手续。秦先生于2003年12月26日将房款支付给李廷,并在一周内入住,李廷也将房屋产权证交给了秦先生。
    入住后秦先生多次要求李廷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但杨梅却称房屋买卖行为没有经过其同意,拒绝签字办理手续。直到2009年,李廷和杨梅提出要“签字手续费”才肯为他办理过户手续。为此,秦先生将李廷和杨梅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秦先生与被告李廷签订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判决被告李廷、杨梅协助原告秦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本文章由上海离婚律师整理:(http://www.hunyin64.com)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关于沪盈家事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婚姻情感咨询,欢迎关注她

沪盈家事微信公众号:hunyin64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号
版权所有 上海婚姻律师网-沪盈家事律师团队
沪ICP备09011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