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婚却隐瞒婚姻事实,欺骗其他女性并与之发生性关系,生下一非婚生女儿后又拒认亲生女,亲子鉴定后无法再赖,法院耐心调解化纠纷。3月20日,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扶养纠纷案件。被告男子拒绝承认其非婚生女儿,法庭通过亲子鉴定后方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06年,谭英因病到黎科的诊所看病,多次来往后,黎科谎称自己未婚,取得谭英信任继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致使谭英怀孕。2008年4月谭英生下一女孩取名黎花。
女儿诞生后,黎科拒绝承认黎花是他的亲生女儿,拒绝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谭英无奈之下向田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黎科一次性支付女儿的抚养费64800元。法院受理该案后,请谭英与黎科到庭调解。调解中黎科仍然主张自己不是黎花的亲生父亲,没有扶养义务。因此,法庭进行了亲子鉴定。后经鉴定确认谭英、黎科与黎花之间系亲生血缘关系。
经过亲子鉴定之后,黎科自知理亏,哑口无言。最后,在法官情法理的多方耐心调解下,黎科同意每个月支付女儿生活费300元直至其能独立生活为止。女孩的治疗费、教育费按实际有效发票各负担一半。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扶养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