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爷今年77岁,身患美尼尔综合征及滑膜炎。自从两年前老伴儿张翠去世后,他都是一个人生活,仅有一个女儿赵秀也很少跟他来往。前不久,赵大爷的女儿将他告上了法庭,要求分亡母的遗产。赵大爷不能接受女儿的行为,于是他也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昨天(10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下午,赵大爷独自走进法庭,而被告仅有代理律师出庭。赵大爷在诉状里称,他有两个女儿,2000年长女因病去世,2010年老伴儿去世,现子女仅剩被告赵秀。赵大爷身患严重的美尼尔综合征及滑膜炎,多次犯病均是邻居帮助送到医院抢救治疗,女儿赵秀不管不问。因此,赵大爷要求赵秀将他接至其家中照顾,或者每月支付五千元赡养费,并给付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1万元左右。除经济赡养外,被告还应履行精神赡养义务,每周两次登门看望,在赵大爷发病时女儿可以随叫随到。
法庭上,赵大爷代理人称,赵大爷现因自身腿部及脑部疾病严重,无法独自生活,需与女儿共同居住或聘请护工专门予以照料,且需被告对赵大爷已产生的医疗费及今后的医疗费用给予全部支付。赵大爷近两年没有见过女儿,希望与女儿谈谈。被告代理人辩称,同意支付赡养费,但请求法院根据被告情况酌情确定一个数额。关于医疗费,被告愿意在原告自身能力不能达到的情况下支付相应费用。庭审最后,赵大爷虽然表示同意调解,但是被告代理人则表示不同意调解,因此法院不再主持调解工作。据悉,此案将择期宣判。
昨天,赵大爷领到了该遗产案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被继承人张翠生前所留存款应当认定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需要子女照顾,子女又不能尽全力帮助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给予适当照顾。其中50%为赵大爷所有,另50%应当认定为被继承人所留遗产,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进行分割。法院酌定,对于被继承人所留遗产18万余元及美元60余元,赵大爷女儿继承5万元,余下遗产由赵大爷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