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前不久,我丈夫因公在一次电工作业中去世,因为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丈夫生前所在单位发给我一笔抚恤金和生活补贴费。我丈夫与前妻所生的一个儿子现已参加工作,他得知情况后,要求把这笔钱也作为遗产分割继承。请问,他的这种要求合法吗?
【解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继承法》规定,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这是法律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表现。而抚恤金则是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的精神,在工人、职员因公死亡或者因公残疾退职后死亡时,发给由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金钱,这是国家为使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能得到保障,使之老有所养,幼有所育,解决他们生活困难的一项福利措施。二者的性质是不同的,所以,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继承。你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有工作,经济收入有保障,不具备享受抚恤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