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华与高惠是一对80后小夫妻,合伙开一家糖酒网店已快5年。眼看着网店生意越做越好,他们的婚姻却在去年走到了尽头。分家时,原本说好和平解决的他们却互不相让,两人都要争当这家网店的老板。网络虚拟资产原本就是看不见摸不着,《婚姻法》也没有明确规定,这该怎么分?
本报记者 卢燕
》事件回放
“毕婚族”5年心血 网店生意越来越火
“大学一毕业,我就跟他结婚了。”1983年出生的高惠说起与顾华的这段婚姻,语气中难掩合伙创业的辛酸:“5年了,每个周末都是在电脑面前度过。我跟他是大学同学,我学平面设计出身,他酷爱美食,学生年代我们就酝酿着要合伙开店。”
5年前,两个年轻人揣着从父母那里借来的3万元钱在网上开了一家专卖各种巧克力和红酒的网店。高惠记得很清楚:“钱是我问我爸妈借的,因为网站的卖家要实名登记认证,就用我的身份证去注册了一个卖家的账号。”
就这样,高惠把大学里学的专业知识都用到了网店的设计,每天忙着给一个个“新品上架”、还身兼网络客服。坐在电脑前面,从早上10点开始,一忙就是14个小时,顾华则几乎天天都往外面跑,全国各地寻找供应商。
经过5年的打拼,高惠与顾华的这家网店在网上口口相传,赚到了价廉物美的口碑。高惠和顾华两个人都表示,一年的纯利润可以达到20多万元。5年时间里,网店的信用评级令同行卖家都啧啧叹服:“四颗皇冠,好评率98%。不容易。”
然而,高惠与顾华的感情却日渐冰冷,高惠嫌顾华只管进货,不会跟顾客交流;顾华觉得高惠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网店上,回到家连顿热饭都吃不上。最终,去年年底,两个人离了婚。
“我当时想,他这些年在外面跑下了不少客户,再开一家网店也不是什么难事,应该会把网店让给我。”然而,高惠的想当然被顾华一句话给堵了回去:“咱们是先结婚,后开的店。这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凭什么你一个人独吞?”
》争议难点
无法进行审计评估 法院调解双方竞价
为了争下网店,顾华专门咨询了给网店搭建交流平台的淘宝网。得到的答案却是:“一家网店口碑好不好,全看它的信用等级,这是店主个人长期累积的成果。这家网店是你太太的名字实名认证的,除非有法院的判决,不然,我们不会允许任何一家网店更名或者转让。如果要分割,也只能分割账户内的资产。”
在淘宝网那里碰了一鼻子灰的顾华不甘心,又开始打听起资产评估审计。然而,了解下来,他更失望了,原来他没有工商登记的证明。会计事务所发现他连这些基本材料都拿不出来,全都拒绝了他。
一名立信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员告诉记者:“网店店主如果没有注册过公司,就是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开一个账号,这样的情况下,还要找审计开报告,审计也会考虑到其中的风险性。”对此,淘宝网相关人士补充解释说:“我们只能看到店主的销售记录和标价,他的进货价不在我们的备案范围内,我们也无法客观做出评估,网店一年里面究竟挣了多少钱。”
无奈之下,拿不出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的顾华和高惠一纸诉状递上了法院,要求分割这家已经开了5年的网店。
庭审过程中,法官询问顾华和高惠有无就这家网店签订协议约定各自所持的份额时,他们均表示开网店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但他们却都想要争取这家网店。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顾华与高惠采取竞价的办法对网店进行了分割。由于双方都要网店,相互开出赔偿款,谁开的赔偿款高,并且另外一方也能接受,就判网店归谁所有。最后,顾华支付了40多万元给高惠,相当于两年的网店盈利,最后,高惠同意接受顾华的赔偿,由顾华继续经营网店。
》律师点评
新鲜事物使立法处于空白地带
网络商店不同于房产等固定资产,大多数店铺既不是工商在册,又没有缴税记录。网来网去的利润该如何审计,信用等级作为无形资产又该如何评估、离婚时如何分割,这已经成为虚拟世界之外必须面对的难点。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汇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
记者:司法实践中,夫妻合伙制经营下的网店为什么会难分割?
刘鹏:《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但在现今网络科技日益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也随之日新月异,在本案中所涉及的即为近几年形成规模的网络交易市场中的网络商店形式。由于立法稳定但滞后的特性,故有些新鲜事物仍然处于立法空白的地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去应对、解决实际产生的问题成为了关键。
记者:如何看待网店信用评级?目前,有哪几种常见的网络虚拟资产?
刘鹏:网店作为网络销售企业,其最终形态还是销售企业,其营业额等相关情况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商都能得到确定,故基本的经营状况、企业资产情况都类似于普通销售企业,唯独网络销售商的信用等级评定是异于普通销售企业的。而对于该信用等级评定,对于网店的销售额有着重大影响,一般是通过销售额、顾客的满意评分进行累计评定。
离婚时除了争房争车,还要争“开心农场”、网游装备等等,像这种支付一定的实际费用,并且是用到了固定、具体的网络载体中,就属于网络虚拟财产。
记者:既然网店信用等级这类虚拟资产尚处于审计和评估的空白,夫妻双方如何避免分割难?
刘鹏:建议夫妻双方订立相关《财产协议》,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做出约定。
未做任何《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在离婚阶段,分割该类型的夫妻共同财产时,则需要先对此种形式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合法且符合市场定位的性质认定,才能更客观认定该形态财产的价值,才能更公平地去分割。
记者:网店资产的分割会出现哪几种结果?
刘鹏:由于信用等级评定的认定才是关键,但由于目前仍然未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去定价该种信用等级评价,法院采取的竞价方式也是处理的一种方式。除此之外,若夫妻均不想要该网店经营权的,在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可以用转让的方式,得到转让价款之后进行分割;若仅有一方想要,进行评估后将钱款支付给另一方即可。但如果评估无法执行,也会出现法院无法可依、难以支持诉讼请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