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1983年初春,在云南某厂工作的上海知青李涛与同单位比自己小6岁的当地女孩柳莺建立恋爱关系并于同年冬天喜结良缘。不久,夫妻俩有了共同的结晶李小小。转眼到了90年代,李涛小两口商定抛下云南的 “铁饭碗”,于1994年停薪留职回到上海,做起了小本生意。 2005年7月,年过五旬的李涛在外出途中突发脑梗,从此家中风波迭起。
据李小小诉称,在父亲患病时,母亲未尽心尽责,履行义务。母亲还将本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变更到自己弟弟 (即李小小舅舅)名下,恶意侵占、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2007年2月,父亲又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母亲侵占父亲伤残赔偿金4万余元。2010年4月母亲离家外住,导致父亲病情复发。因此,要求母亲与父亲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而柳莺却表示,房屋原本是自己弟弟于1994年出资购买,因此房屋所有权理应归还弟弟。丈夫不幸发生车祸后,由于取得赔偿款是委托他人办理,自己实际只取得8千元,且已将该款归还债务了。至于离家外居,是自己被丈夫的亲属及亲生儿子驱赶出家门,多次返回遭阻挠,无奈之下才投奔亲戚的。因此,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原告坚持要求离婚,考虑到双方的实际生活状况,应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院予以准许。原告要求被告给付伤残赔偿金4万余元,于法有据。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