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咨询电话: 13636542941
地址: 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50楼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地图路线

离婚案例
点击分享

丈夫与“小三”串通编造55万“共同债务” 法院判决不成立

作者:胡珺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2-03-07

王某得知丈夫李某有新欢之后,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起诉与李某离婚。然而令王某震惊的是,在自己和丈夫的离婚官司还未审结时,丈夫李某竟然与情人赵某串通编造了55万元的虚假债务,由情人赵某扮演成 “债权人”起诉王某和李某,让王某负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一半。青浦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和李某1988年建立恋爱关系后结婚。婚后初期家庭生活还算美满,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丈夫的名下,婚后二人生育一女李小某。 2008年开始,王某发现丈夫有外遇并经常夜不归宿。王某多次寻找李某的踪影,可是狠心的李某干脆关掉手机,离家出走,不见踪影。既然李某这样无情,王某认为和他的夫妻情分已尽,所以将李某告上青浦法院要求与其离婚。一直没有露面的李某在开庭当天也没有来到现场。

就在他们离婚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这个情人赵某出现了。她 “摇身一变”,成了王某和李某的 “债权人”,将王某和李某起诉到青浦法院,称自己是王某和李某的朋友,在他们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三次向赵某借钱共55万元并出具借条,现请求法院判决李某和王某共同偿还这笔“共同债务”。这时,一直不肯露面的李某却突然出现了,他来到了法庭,并对赵某的说法表示认可,承认自己是在与王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向赵某借了55万元。当王某对借条申请笔迹鉴定后,赵某在第二次开庭中就更改了借条产生的时间,这时丈夫李某又再一次玩起了 “失踪”,不肯当面对质。赵某称她与李某之间的钱款往来都是现金,并澄清自己与李某之间没有同居关系。

青浦法院吴法官认为,虽然李某和赵某在借款问题上的说法高度一致,但是二人都没有提供赵某实际支付钱款的相关凭证。另外,赵某在第二次庭审中对一些事实进行了变更,且在需要与李某核对变更事项时,李某又一次拒绝到庭,有悖常理。结合正在审理的王某和李某离婚案件的情况及王某到赵某处发生争吵的情况来看,赵某和李某之间的借款事实难以认定。李某和赵某有串通起来虚假诉讼侵犯王某合法权益的嫌疑。所以,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赵某要求王某共同归还人民币55万元的诉讼请求。而在这场虚假债务案件审理完结后,法院判决王某和李某双方离婚,王某和李某的夫妻情分也就此终结。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关于沪盈家事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婚姻情感咨询,欢迎关注她

沪盈家事微信公众号:hunyin64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号
版权所有 上海婚姻律师网-沪盈家事律师团队
沪ICP备09011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