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段爱情落下帷幕时,作为爱情象征的汽车又该何去何从呢?王慧与郭翼 (均为化名)热恋时共同买下一辆轿车,没想到一年后两人决定分手,曾经是爱的见证的这辆轿车,却让这对昔日恋人两度对簿公堂。近日,长宁区法院对这起分手情侣间的财物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郭翼应将涉讼轿车返还给王慧。
2007年12月,热恋中的王慧与郭翼一起出资买了一辆 “东风标志307”轿车,两人商定,车辆购买以后,主要由郭翼使用,但车辆所有人登记为王慧。
让人遗憾的是,一年之后,这辆“东风标致”轿车依旧风姿绰约,而两人的爱情却走到了尽头。 2008年底,王慧与郭翼分手了。王慧要求郭翼把车还给她,郭翼未予理会。
2010年5月,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郭翼返还轿车。郭翼随即也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系争轿车归自己所有,并由王慧协助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由于郭翼打的是 “确权”官司,王慧要求返还轿车的案件因此中止审理。
同年8月,郭翼的确权案件有了结果,一审法院判决不予支持郭翼的诉讼请求。郭翼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却又在二审期间撤回上诉以及原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
今年1月,王慧诉请返还轿车案恢复审理。郭翼向法庭辩称,他才是涉案轿车的实际所有人,王慧只是名义登记的产权人,当初因双方要登记结婚,才将车辆登记在王慧名下,因此不同意返还轿车。
法庭审理后认为,王慧以自己的名义购买车辆并被登记为机动车所有权人,因此是系争车辆的所有权人。郭翼在购车时虽有部分出资,但在产权登记时并未提出异议,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与王慧有产权约定,因此,郭翼的抗辩理由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