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叫做 “戏里戏外皆人生”。曾执导过 《杨乃武与小白菜》《小小得月楼》等影视作品的著名导演徐昌霖在最终告别了他生命的舞台之后,有关他的 “戏”却并没有因此而落幕。他的家属在他身后开打了一场关于房产继承的官司。
徐昌霖的第一次婚姻给他留下了两儿一女。前妻去世后他又续弦,对方名叫黄竹琴。两人婚后相濡以沫,晚年生活非常幸福。徐昌霖考虑到黄竹琴退休工资非常低,于是写下4份遗嘱,将自己那套价值80万元的住房全部留给妻子,并叮嘱三个子女在他去世后不要与继母争,待继母百年后再由徐家子女继承遗产。
黄竹琴去世后,徐昌霖的女儿从香港赶来奔丧,却被几个陌生人拒之门外。后来请人将门锁撬开后才发现,父亲生前留下的40万元存折不见了,房产证和其他贵重物品也都不翼而飞。之后徐昌霖的女儿得知将40多万元存款全部转移的是黄竹琴的外甥。黄竹琴的亲属还拿出黄的信件表示要继承这套住房。
自此徐家的三个子女明白,他们若想按父亲的遗愿继承黄竹琴名下价值80万元的房产,必须打一场房产官司。今年2月,徐汇区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原告是徐昌霖的两个儿子,被告是徐昌霖的女儿。审理期间,黄竹琴的哥哥姐姐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此徐昌霖曾经精心安排的遗产分割,最终无奈演变成徐家子女与黄氏亲属公堂上的对峙。
法庭上,原告与被告都认为父亲生前留有遗嘱,也得到继母的确认,继母百年后由徐家子女继承遗产。第三人黄家却不买账,他们向法庭递交了黄竹琴曾写给自己亲属的信件,信中称: “昌霖留给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我死后,我下一辈的亲属中都可以按我遗愿继承。”同时他们认为徐昌霖第4份遗嘱的加盖印章时间前后不一,质疑它的真实性。
由于第三人反应强烈,法庭对第4份遗嘱作了司法鉴定。经鉴定,第4份遗嘱确为徐昌霖书写,但对加盖印章的时间无法确定。据此,合议庭认定徐昌霖的第4份遗嘱合法有效,徐汇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系争房产的一半份额由徐昌霖三个子女平分,另一半由徐已过世的妻子黄竹琴的哥哥姐姐平分。
【法官提醒】自书遗嘱切忌理想化表述
徐汇区法院法官侯荣康告诉记者,关于遗产继承,我国 《继承法》规定的方式有三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继承。法定继承属一般情况,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属特殊情况。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时下以自己遗嘱的方式处分遗产的情况日益普遍,然而遗嘱的内容与形式合法与否却常常被人忽视,由此产生诸多纠纷甚至官司。
“本案当中,徐昌霖的真实意思不难理解,然而他在自书遗嘱中,只是作了理想化的表述,他相信妻子在他百年后会妥善处理好这些遗产。但他不知道,没有征得妻子的同意,他是无权处分属于妻子的那部分财产的。所以自书遗嘱切忌理想化表述,不但应在内容上合法明白通畅,形式上也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而且还要具备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