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 “80后”小夫妻闹离婚,曾经 “爱的结晶”如今被视作敝帚,两人都坚决不要4岁的健康女儿。当家庭的破裂已成定局时,受伤最重的女儿未来的道路又在何方?近日,松江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耐人寻味的离婚官司。
家住本市的严女士与吴先生两人今年都是28岁。经历了浪漫的恋爱,当时年仅23岁的两人走入婚姻的殿堂。第2年,他们就迎来了 “爱的结晶”——女儿芹芹 (化名)。可是,婚姻生活的繁琐,让两个习惯自由的年轻人开始心生怨气,由于双方都对家庭生活当起了 “甩手掌柜”,家庭矛盾日积月累。与此同时,年轻气盛的丈夫吴先生又因琐事经常动手打骂严女士,夫妻吵闹不休隔阂难消,经居委和派出所多次调解都无效。
2008年之后,严女士不堪忍受无休止的争吵,干脆离家与丈夫分居。在分居的一年多时间里,离开了母亲的女儿芹芹只得由父亲吴先生以及爷爷奶奶照顾。今年7月,严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离婚,女儿芹芹随父亲吴先生共同生活,自己每月支付生活费260元至女儿18周岁止。
吴先生认为女儿还小,自己无能力养育,女儿应随母亲共同生活,自己愿加倍支付生活费。
法院支持双方离婚,法院认为,芹芹一直随吴先生共同生活,考虑到尽量不影响孩子生活习惯的因素,芹芹随吴先生共同生活较妥。同时根据严女士的每月经济收入情况,判定严女士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600元,自今年7月起至芹芹年满18周岁时止。